男子盗窃学生财物 获刑七个月

向玉玲 汨罗市人民法院 雨路 2026-09-09 10:10:47

导读:翻遍32个学生书包,偷了3600元,万某栽了!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校园盗窃案,被告人万某因两次潜入中学盗窃学生财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系无业人员,长期在全国各地流窜。2025年12月2日至3日,其发现某中学西北角因施工导致围栏存在缺口,先后两次凌晨潜入该校教学楼,通过翻找学生书包、课桌等方式,盗取32名学生现金共计人民币3600元。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于2025年12月12日成功将被告人万某抓获归案。到案后,万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万某对自己盗窃学生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金额共计3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被盗财物全部被追回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其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且盗窃对象为在校学生,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该案的发生,既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也反映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不足。对此,学校应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修缮围墙等基础设施,完善夜间巡查制度,必要时增配监控设备,堵塞管理漏洞;家长应积极引导子女树立财产安全意识,提倡使用校园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减少现金携带;广大学生亦应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发现可疑情况或财物丢失后,第一时间向老师、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需学校、家庭与社会协同共治。汨罗法院将持续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以司法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作者:向玉玲
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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