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琐事互不相让,高中生喊人教训同学,致对方轻伤二级!

孟星、宁哲玮 桂阳检察 雨路 2026-09-11 09:30:04

导读:郴州检方这个决定,救了两个孩子。

青春期少年心性敏感、遇事冲动,一场不起眼的宿舍口角,因一时上头的意气之争,险些改写两名高中生的人生轨迹……

事情发生在2025年10月的一个傍晚,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某中学宿舍内两名高中生小高、小廖(均为化名)因宿舍琐事发生激烈口角争执,双方互不相让。而错误往往就卡在“咽不下”三个字上。事后,小高心中郁气难平,邀约同学小李(化名)持臂力棒前往宿舍欲教训对方。

简单的冲突迅速升级,几人从口角到推搡,从推搡到打斗。混乱中,小廖伸手撑地摔倒,造成重创。经鉴定,右第一掌骨基底部完全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原本普通的同窗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

案发后,小高、小李认识到自己错误,主动到案接受处理,并如实供述事情经过,真诚悔罪。与此同时,两名涉案学生家属也积极与被害方沟通,经过协商,由家属代为赔偿各项损失65000元,真诚的歉意和切实的赔偿最终取得被害人小廖及家属的谅解,有效化解双方矛盾,为案件妥善处理奠定基础。

2026年4月15日,案件被移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把卷宗翻了一遍又一遍,伤情、经过、证据逐项核实,几条信息让他反复掂量——涉案三人为同班同学,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初犯偶犯;案发后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更关键的是,两个家庭都具有良好的家庭监护帮教条件。

青春期的一次冲动,法治意识的一处空白,遇事处置的一次失当。社会危害性不算大,可如果一诉了之,留下的刑事记录很可能对两个孩子的未来造成打击。该怎么办,才算真正有利于未成年人呢?

为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情理法相融,避免机械司法简单结案,桂阳县检察院依法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监护人及听证员意见,综合评估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和矫治可行性。

2026年5月11日,经过综合研判,该院依法对小高、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明确否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避免两个孩子留下刑事记录从而耽误学业和未来,帮助他们在监督和帮教中把走歪的那一步重新走正。

办案不止于结案,随后两份《督促监护令》被分别送到两位家长手上。家庭教育缺位在哪、日常管教松在哪、情绪引导少在哪,问题被一条条点了出来。检察机关精准指出监护短板,督促家长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从源头堵住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错的口子。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的跟踪帮教并没有画上句号。如今,小廖的伤情正在渐渐好转,三个孩子也都重新坐回了教室。检察官由衷感慨:“看到孩子们能安心读书,这个案子才算真的办好了!”

作者:孟星、宁哲玮
来源:桂阳检察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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