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了房子却没付款占有,能强行撬锁入住吗?

靖州法院 雨路 2026-09-16 09:29:37

导读:怀化这起“一房二卖”案判了。

近日,当事人杨某某来到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人民法院,将一面绣着“执法如山扬正义,公正廉明护民生”的锦旗郑重地送到办案法官手中,对法院秉公办案、以法护权致以诚挚的谢意。

基本案情

杨某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和生活,后回老家在靖州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产,还对房子进行了精装修。

可没过几年,吴某某以该房屋曾网签至其名下为由,伙同妻子刘某某、儿子吴小某强行撬锁入住,杨某某多次报警,在公安民警反复劝离后,吴某某拒不配合,仍通过撬锁、破坏防护栏等方式入住。

杨某某维权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某胜诉。判决生效后,吴某某对判决结果不服,以第三人撤销之诉将杨某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原判决。

查明事实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三位法官立即着手查阅案卷,研究案情,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事实逐渐清晰地呈现在法官面前。

原来,2010年初杨某某和林某某等10人共同合伙购买靖州某小区12套房产,以个人名义向小区开发商支付了购房款并装修入住。但开发商曾向吴某某借款,后因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债务,就以该小区一套房产抵债,并办理网签至吴某某名下。然而,开发商又将这套房屋交付给订购时间更早、已付清全额房款的杨某某。吴某某认为自己才是房屋的主人,于是强行入住。双方经公安派出所、社区、村民委员会多次调解,均未能达成和解。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某虽作为网签权利人,却未积极向开发商主张权利,从未合法实际占有房屋。而杨某某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且实际合法占有房屋,参照“一房二卖”的裁判规则,杨某某的权利应优先保护,故依法判决驳回吴某某的诉讼请求。吴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数月的房产纠纷尘埃落定。

来源:靖州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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