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网友问:恋爱期间,男方单方面向女方转账,女方多次索要大额钱款,男方并不清楚女方是否已婚,甚至从未到过女方家中。后来,女方在明知男方已婚的情况下仍要求借款。由此可见,女方的目的并非缔结婚姻,而是以婚恋为名索取钱款。男方希望追回钱款,但不知道女方的身份证号码,只知道女方的姓名、微信号及手机号,仅知其户籍地为娄底市,应该如何追回钱款呢?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卞燕飞律师答:
女方找已婚男性聊天借钱,本质上属于“婚外情关系中的借贷纠纷”或“情感欺诈(诈骗)纠纷”。由于涉及婚外情,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维权需根据“对方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及“证据是否充分”来分类处理。
一、维权路径
1、民事维权(民间借贷/不当得利/撤销赠与)
对方有真实的借贷合意(如承诺会还钱),或对方隐瞒已婚事实以恋爱为幌子骗取钱财,但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或主张因欺诈撤销赠与、返还不当得利。
2、刑事维权(诈骗罪)
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如伪造单身、虚构急用钱、投资等)骗取钱财,且金额达到当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对方存在“惯骗”行为(同时诈骗多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损失,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证据收集
1、立即停止转账,固定现有证据(最关键)
聊天记录:完整保存与对方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重点保留对方“承诺会还钱”“承认借款”“承认隐瞒已婚事实”的对话,以及对方虚构借款理由的对话。
转账记录:保留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流水,转账时若备注了“借款”字样,将作为有利证据。注意区分“借款”与“恋爱期间的赠与”(如特殊数字520、1314,或日常消费、共同开销)。
录音/视频:若与对方有通话或当面沟通,进行录音,重点录下对方承认借款事实或承认欺诈的对话(需注意录音的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对方身份信息:收集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为后续起诉或报案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
2、核实对方真实婚姻状态
通过对方提供的线索(如家庭住址、孩子信息)或委托律师,核实对方真实的婚姻登记状态,以确认对方是否存在“隐瞒已婚事实”的欺诈行为。
3、尝试协商与发函
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可先与对方进行理性沟通,明确还款要求并保留沟通记录(如录音或文字)。若对方拒绝还款,可委托律师向对方发送“律师函”进行施压,部分案件在此阶段可促成对方主动还款。提起诉讼或报案
4、民事诉讼或者报案。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