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金花”的牌局之上,输赢靠的不是运气,而是提前做好标记的扑克牌。近日,桂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记号牌操纵牌局,骗取他人钱财案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6年2月1日凌晨5时许,两名牌友应郭某某、何某某邀约,在某酒店房间内进行一场看似普通的“炸金花”牌局,殊不知这一局从开始就被设下“作弊陷阱”……
经过两小时激战,郭某某手风颇顺,一人赢走6200元。牌友们只当运气不好,殊不知输赢皆是人为操作——郭某某、何某某提前准备设有特殊标记的记号牌,靠着标记两人对每张牌的点数了如指掌。借着发牌机会,何某某一次次将大牌精准送入郭某某手中,将牌局变成了二人的“提款机”。
纸终究包不住火。到案后,郭某某、何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作弊工具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对通过“诈赌”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
桂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郭某某、何某某凭借“熟人”的身份,将赌博作为幌子,采用欺骗的手段左右牌局输赢,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实质上是以赌博为名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俗话说,十赌九输、十赌九诈,不少骗局披着棋牌娱乐、朋友小赌的外衣,很多参赌人员误以为博弈输赢全凭运气,却不知道看似“随机”的背后往往是个骗局。
广大群众要认清赌博的风险与危害,自觉远离各类赌博活动,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更不要轻信所谓的“稳赢牌局”,避免陷入骗局遭受财产损失。
作者:吴煜、李月婷
来源:桂阳检察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