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车时公交车吊环断裂,受伤乘客损失谁来赔偿?

刘欣 临澧法院 雨路 2026-08-20 11:20:24

导读:近日,常德临澧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公交车吊环断裂致乘客受伤的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公共交通工具为日常出行提供便利,可一旦车辆设施发生故障,也可能给乘客带来人身伤害。近日,常德临澧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公交车吊环断裂致乘客受伤的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某天,宋某乘坐公交车,手拉吊环站在公交车后门处。车辆行经某路段时司机刹车,吊环发生断裂,导致宋某摔倒在地,身体各处不同程度损伤。经认定,本起事故公交车司机陈某负全部责任,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宋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后经鉴定,宋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因后续赔偿协商未果,宋某遂将公交公司及其承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公交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该公交公司,事故司机陈某系公交公司聘请的驾驶员。宋某乘坐公交公司运营的公交车,双方成立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运送至目的地的合同义务,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人身损害,已构成违约,故公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案涉公交车投保有相关保险,相应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公交公司向宋某支付精神慰问金1万元;保险公司赔付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

法官提醒

客运经营者应当保障乘客乘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公交运营企业要加强车辆日常运维管理,定期检查吊环、扶手等车内设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受人身损害,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损失。

作者:刘欣
来源:临澧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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