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对于“本地来电”的信任,竟能让23人被诈骗127万余元。这份信任的背后,是境外诈骗分子利用“境外指挥+境内人员助诈”的分层模式,让“手机口”助诈成为当前高发的新型网络诈骗帮助行为。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全某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全某某在明知“幽诺”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情况下,仍为谋取非法利益,与对方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全某某等人只需向对方提供虚拟电话卡等“手机口”业务,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就能让境外诈骗分子掩饰真实来电归属地,使境外诈骗电话“摇身一变”为国内号码,从而对国内受害人实施诈骗。经查,被告人全某某共从中非法获利1.2万元。
案件移送桂阳县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严把证据关口,细致梳理卷宗材料,针对“手机口”诈骗隐蔽性强、电子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引导侦查机关重点调取并固定了“纸飞机”境外聊天记录、涉案手机及电话号码基站位置、拨打电话人次等关键客观证据,夯实案件办理基础。
同时,检察官向全某某细致讲解认罪认罚从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积极退赃退赔对量刑的影响。经过释法说理,全某某认清自身行为的严重危害,真诚悔罪,主动全额退缴全部非法获利。
检察官提醒
不要以为仅仅提供电话卡、通讯通道只是简单的“帮忙”,这种行为同样会成为电信诈骗的帮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接到陌生来电无论显示为本地还是外地号码,都不要轻易放松警惕,凡涉及转账汇款、索要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个人身份信息等敏感内容,务必多方核实情况,切勿轻信对方说辞,守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
作者:尚云钊、宁哲玮
来源:桂阳检察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