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用“收条”当“借条”起诉,看法院如何认定

陈依 湘阴县人民法院 雨路 2025-12-11 14:34:24

导读:用“收条”当“借条”起诉,看法院如何认定?

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借款人拒不还款的情况,此时,借条是主张权利的最有力凭证,但若借款时借款人出具的是收条,借款是否还能追回?近日,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出具收条的民间借贷案件。

基本案情

徐某与周某系同村村民,周某因投资米厂向徐某借款。2016年7月至8月期间,周某共计向徐某出具三张收条共计收款29万元。后周某一直未还款,徐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湘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徐某和周某之间是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从形式上看,周某向徐某出具的是三张收条。但从内容来看,这三张收条均完整记载了付款人、收款金额、收款人和收款日期和利率标准等内容。其内容表述完全具备借条所需要的实质要件,因此法院认定徐某和周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

周某拖延归还借款,徐某要求归还借款于法有据。法院最终判决周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归还徐某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

法官提醒

上述案例中涉及的是借条和收条两种条据,但其实欠条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也很高。这三类条据虽仅一字不同,但其法律意义却大不相同。

借条通常产生于借贷关系,一般是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盖章的债权凭证,表明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内容一般记载借款人、出借人、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率标准、借款日期等。

收条在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中使用非常频繁,是记载收到他人交来钱款的凭证。一般会记载交款人、交款事由、交款金额、收款人、收款日期。

欠条是由欠款人单方向债权人出具的凭证,一般会记载欠款事由、欠款金额、债权人、欠款人、欠款日期。欠条所表明的欠款内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也可以是双方之间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

一般而言,收条并不能体现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收条持有人仅凭一张收条起诉要求收条出具人偿还借款,如出具人抗辩该款项并非借款并提供证据,则持有人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所交付的款项系借款,否则可能存在败诉风险。

本案中徐某提供的虽名为收条,但其中载明了利率标准,而收条通常是不会约定利率的。法院也是基于此认定三份收条实为借条,从而认定双方成立借贷关系。因此,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应要求对方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形式合格,内容完整,避免纠纷发生时举证不能。

作者:陈依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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