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零容忍”,男子因殴打妻子被判刑

艾斯玛 中国法院网 雨路 2025-11-14 16:32:09

导读:家庭暴力绝非“家内小事”,当暴力超越底线,施暴者面临的将是国家最严厉的刑事制裁。

  家庭本应是遮风挡雨的港湾,而非暴行肆虐的法外之地。然而,当拳头落在至亲身上,总有人将其曲解为“家务事”“夫妻矛盾”,最多只承担一些民事责任赔偿。然而,法律的重拳早已击穿这层误解。近日,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例,向社会郑重宣告:家庭暴力绝非“家内小事”,当暴力超越底线,施暴者面临的将是国家最严厉的刑事制裁。

  2025年1月某日,买某(丈夫)与图某(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买某情绪失控下,将图某推搡至厨房操作台区域。期间,买某注意到操作台面板因先前的冲突行为遭到图某破坏,此举进一步激化了矛盾。随后,买某对图某实施了持续性殴打行为,双方继而爆发肢体冲突,相互攻击对方。

  该事件造成图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确认图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图某不再沉默,果断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买某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买某故意伤害图某,造成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考虑买某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有悔罪表现;案发后积极赔偿图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当庭诚恳道歉,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性;同时,买某已按图某要求履行离婚协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基于上述法定从轻情节及缓刑适用条件,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家是温暖的港湾,不应成为实施暴力的场所。夫妻之间应和睦相处,相敬如宾,千万不可动手施暴,一旦触及法律底线,将受到法律严惩,也会给婚姻关系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作者:艾斯玛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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