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历时六天庭审,宣判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67人被判处刑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受邀偷渡至缅甸协助管理某诈骗园区,统一为各电信网络诈骗公司提供网络连接、安保食宿等服务,致使该园区内盘踞了多家诈骗犯罪集团。其中,孙某、李某某等66名被告人分别属于其中五家诈骗犯罪集团,上述诈骗集团以博彩类及引诱投资类诈骗为主,采用公司化管理运营模式,以境外高薪务工为由不断引诱境内人员偷渡至此,并实行集中管理,借助其控制的各类网络平台对我国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式诈骗,从而攫取非法利益。
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各被告人分别或共同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敲诈勒索罪,根据各被告人在诈骗集团的职务层级、工作内容及时长、涉案金额等犯罪情节分别判处五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三万五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没收二十万八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违法所得。
此次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依法从严惩处的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繁多,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要相信“境外高薪”,也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作者:胡佳
来源:临澧县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