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窗偷邻居,一男子入室盗窃获刑

李洁 临湘市人民法院 2025-11-18 16:31:27

导读: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入室盗窃案,判决被告人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4年11月某日,石某路过邻居家见家中无人心生邪念,遂回家准备绳子、手套、木钩等作案工具。次日凌晨,石某从窗户爬入邻居家中,盗窃现金、首饰、茅台酒及人民币纪念册、。经查,石某所盗财物价值合计19.57万元。

另查明,赃款,脏物退还被害人后,被害人实际财产损失3.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石某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石某所盗取的大部分财物已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入户盗窃,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别让贪念蒙蔽双眼,偷盗一时爽,终将落法网。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与财产保护意识!

作者:李洁
来源:临湘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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