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有说法 | 电梯里有人抽烟,可以罚吗?

郭薇灿 红网 雨路 2025-10-30 10:38:18

导读:电梯里抽烟,这事儿到底能不能罚?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郭薇灿 长沙报道

长沙,不少小区都有这样的烦恼——刚进电梯,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烟味。今日,就有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平台咨询:电梯里抽烟,这事儿到底能不能罚?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良表示,根据《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小区电梯空间封闭、人流密集,属于典型的室内公共场所,应当禁止吸烟。”易良律师指出,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若物业或管理方未劝阻吸烟行为,也可能被罚两千元。

他坦言,现实中执行仍存在难点——主要是执法主体、取证方式等操作层面尚待细化。但居民完全可以通过物业、城管部门反映,由此推动更文明的公共环境建设。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波认为,长沙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地方性禁烟法规,因此电梯内吸烟虽属不文明行为,但是否能直接处罚,仍存在一定模糊地带。

“但它恰恰提醒我们,文明习惯的养成,不能全靠执法,也要靠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周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换句话说,这类“电梯吸烟”的争议,正是法律知识需要被更好传播的现实场景。

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条文,它的生命力,体现在每一个电梯、每一次劝阻中。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则持明确观点:小区电梯内吸烟行为可以处罚。“电梯属于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违反者可以依法罚款。”他引用《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条款指出。

陈思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八条明确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这意味着,物业、电梯广告公司乃至业委会,都可以成为“微普法”的阵地。

“在电梯里张贴‘禁止吸烟’标识、设置举报二维码、播放普法短片,都是‘以案说法’、‘以事学法’的生动方式。”陈思煜说。

 

作者:郭薇灿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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