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给第三者转账,妻子能否追回?

陈佳仪 中国法院网 雨路 2025-10-24 17:23:23

导读: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我老公不仅出轨,还瞒着我向第三者转账,我要求她全部返还!”

   “我和他谈恋爱,这是男方自愿赠与的,我不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她人发生婚外情,瞒着妻子累计向“第三者”转账,妻子发现后,要求“第三者”全部返还赠与的款项,这笔钱能否要回?

   甄有钱(化名)与甄心(化名)于2024年登记结婚。后甄有钱与朋友贾可爱(化名)发展为婚外情侣关系。2024年至2025年期间,甄有钱通过微信先后向贾可爱转账累计18万余元。甄心发现后,以甄有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武功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贾可爱返还全部款项。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小村法庭审理认为,甄心与甄有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甄有钱在未取得甄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款给贾可爱,该行为侵犯了甄心作为配偶的合法权益,且甄有钱无权处分其与原告夫妻共同财产,既违反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又破坏了家庭和睦,违背了公序良俗。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甄心要求贾可爱返还甄有钱对其的赠予钱款,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赠与虽是双方自愿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当配偶一方将财产赠与第三者时,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中应坚守的忠诚价值基础,侵害了另一方的情感与财产权益,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与社会道德,行为人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与道德后果。

  在这个物欲涌动的时代,愿我们都能树立健康的婚恋观与金钱观,若怀真爱,就当坦荡磊落、合法合理;切莫心存侥幸,否则一旦情谊破裂,不仅心灵受创,更可能面临追索债务的风险,最终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作者:陈佳仪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