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期丨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也不给全款发票,胡娟律师支招

红网 肖肖 2025-10-10 09:51:47

导读:9月29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6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房屋买卖、侵权纠纷、劳动保障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何晓燕律师、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胡娟律师、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84期·总388期

律师回复精选

1.包工头和承包方互相推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我们是常德来的油漆工,一共五人,为一名江西老板做点工,约定每天360元(不包吃)。施工中途,工地为赶进度将油漆工程转包给另一批岳阳工人,并直接让我们退场,拒绝结算剩余工资。事后江西老板与承包方相互推诿,多次承诺付款却一再拖延。我们两次向开福区派出所报警,但问题仍未解决。实在走投无路,恳请帮我们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胡娟律师答:

当农民工遭遇工资拖欠时,尽管承包方和包工头互相推责,仍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首先尽快与包工头或承包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保留好协商记录。

二、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的材料,如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雇主限期支付工资。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所有与工资拖欠有关的证据,如之前的工资单、欠条、聊天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四、如果知道存在工程款未结清的情况,可以向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反映,要求其在未结清的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

五、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取专业律师的帮助。

2.开发商不办房产证也不给全款发票,该如何维权?

怀化网友问:我在靖州某小区购买了房屋及车库,并与开发商签订了正式合同,款项也已全部交清。但至今数年过去,仍未拿到房产证及全款发票。每次催问,开发商仅口头承诺或敷衍推诿,甚至声称“全款发票对业主无影响,只对开发商不利”。相关微信记录均可作为证据。现已无计可施,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尽快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及全款发票。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胡娟律师答:

针对您遇到的购房及车库无房产证及全款发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维权建议:

一、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及车库合同中关于房产证办理、逾期责任以及发票交付的条款。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此作为主张权益的依据。

二、主动与开发商沟通,书面催告其尽快办理房产证并开具全款发票,明确告知逾期不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了解开发商未能提供房产证及发票的原因,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三、收集与购房和车库购买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转账记录、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证明您的权益。

四、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等反映情况,请求主管部门介入调查,督促开发商履行办证及发票交付义务。如果涉及开发商的经营行为违规,如虚假宣传等,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作为消费者,您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五、如果通过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开具全款发票,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逾期办证及未开具发票给您造成的损失。

3.车辆行驶中车窗抛物,依法应承担何种处罚?

永州网友问:9月27日,我驾车行驶在永州大道主路时,前方车牌为湘MAD***的车辆从车窗抛出一个矿泉水瓶,击中我车辆底盘。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何晓燕律师答:

建议您先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详细告知车辆号牌和违法路段,这种车窗抛物行为无论是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都是不被允许的,可以要求交管部门对其进行训诫或者处罚。至于由此造成您的车辆损害或者其他损害的,您也可以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4.公安机关扣押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怎么要回来?

长沙网友问:2023年5月30日,我因涉嫌诈骗罪被祁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扣押了属于我个人财产、与案件无关的奥迪A6L汽车一辆及车钥匙。司法机关已对违法所得金额进行估算和确认,被扣押车辆与案件无关,依法应予返还。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答:

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即“公安机关扣押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如何返还”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刑事诉讼法》等的专业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这是您要求返还财产的核心法律依据。关键在于证明被扣押的奥迪汽车“确实与案件无关”。

问题关键是如何证明财产“与案件无关”?公安机关扣押财物通常是为了作为证据或追缴违法所得。您需要说服办案机关,该车辆并非诈骗犯罪的作案工具,也非用犯罪所得购买。

1.建议正式提交书面《解除扣押、返还财产申请书》,清晰说明车辆信息(车牌、车架号),重点论证车辆“与案件无关”:例如,提供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说明其与诈骗犯罪行为无关的理由。明确引用上述《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要求依法在法定期限内返还。

2.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侦查、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您可以请求检察院督促相关机关依法返还财产。

3.在法庭审理中提出。案件如果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您或您的辩护律师可以在庭审中,就当庭向法官提出返还与案件无关财物的请求,并阐述理由。这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场合。

所有主张都需要证据支持。请务必准备好车辆的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完税证明等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文件。建议您通过书面、正式、合法的渠道解决问题。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红网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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