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将一起被执行人通过亲属账户隐匿收入、签订虚假和解协议规避执行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零容忍”姿态捍卫司法尊严,为破解“执行难”攻坚战注入强效震慑。
2019年11月21日22时29分,被执行人陈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违规停靠于G207国道双牌县泷泊镇某路段应急车道内加水时,同向行驶的胡某驾驶小型轿车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致胡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认定胡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经审理后,酌定陈某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遂判令陈某赔偿胡某近亲属(父亲、母亲、妻子及未成年幼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赔偿责任,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肇事车辆得款9万元交付申请人,剩余16.9万元陈某仍未履行。2024年6月,执行干警赴广东省惠州市调查发现:陈某在车辆被拍卖前使用车辆跑运输,月收入至少1万元左右。车辆被拍卖后入职广东某运输公司,月薪至少7000元,但其自称“收入仅供家庭开支”,但微信账单显示每月向妻子转账3000元至4000元不等。鉴于陈某有固定工资收入,为使申请人能尽快拿到赔偿,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约定陈某自2024年7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
协议签署后,陈某严重违反和解协议,未履行给付义务,且将执行干警微信拉黑,再次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在经过长时间的摸排调查后,遂于2025年5月对陈某进行拘留。从扣押手机中微信记录中执行干警发现在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后,陈某收款、转账所用银行卡、微信号均用其胞姐身份注册,资金流转路径隐蔽,非经搜查难以发现。据查,陈某通过亲属账户转移、隐藏收入已逾20万元,其行为符合《刑法》第313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之规定,法院依法将案件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外,陈某妻子与胞姐通过补办电话卡、登录涉案微信账号,对法院调查造成影响,被依法予以训诫。
法官说法
本案中,陈某蔑视法律,企图以亲属账户转移工资、签订虚假和解协议恶意规避执行,不仅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诚实守信是基本的道德准则,履行生效裁判是应尽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应如实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心存侥幸,任何挑战法律底线和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