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95期·总299期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5-05-29 11:14:39

导读:5月2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7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房屋买卖、侵权纠纷、民间借贷、消费维权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95期·总299期

5月2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7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房屋买卖、侵权纠纷、民间借贷、消费维权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房子还没交房就被水泡了,可以要求退房吗?

长沙网友问:房子按合同应于2025年4月25日交房,但至今未交房,存在合同违约。且近期发现我的房子完全被水泡了,已不适合后续正常使用,要求退房。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如果新房子在交付前已经被水浸泡,且这种浸泡导致了房屋质量不符合交付条件(如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装修损坏等),那么业主有权拒绝接收房屋。

建议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当地的司法所的帮助。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和开发商的过错。

2.老房子加装电梯,业主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株洲网友问:加装电梯的问题。现在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就可以强制加装电梯吗?业主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加装电梯应当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故需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此项,不需要全体业主的一致同意,通常情况不存在“一票否决权”。

3.车在收费停车场被剐蹭,停车场有责任赔偿吗?

湘西州网友问:我的车停在露天收费停车场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剐蹭。因视频监控不完整,无法找到肇事车,现在要停车场赔偿,停车场负责人耍无赖不赔,说自己只收费提供停车场地,不提供保管服务,我该怎么办?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停车场作为经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有保障车辆安全的义务。若停车场未采取必要的提示及安保手段,如监控损坏、未定时巡逻、未对停放车辆及驶离车辆进行引导指挥等,导致无法查找实际侵权人或车辆受损,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与停车场交涉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停车费收据或发票,这些可以证明你与停车场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车辆受损的照片、视频等,能够清晰地显示出车辆的受损情况和受损部位;如果当时有其他车主或目击者看到车辆被剐蹭的过程或肇事车辆的线索,尽量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和证言;另外,停车场的监控视频虽然不完整,但如果有一部分能够间接证明车辆被剐蹭的情况或肇事车辆的可能去向,也可以要求停车场提供或对相关画面进行截图保存。

携带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车场赔偿你的车辆维修费用以及其他因车辆受损而产生的合理损失。

4.借条被人为改动,还有效吗?

益阳网友问:几年前找人借钱,后来还完钱了,借条没有要回来,导致他现在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要我还利息,利息是后面对方自己写上去的,当时写借条的时候并没有写要利息,两个字迹明显不一样,怎么办?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您可以考虑对借条的的真实性申请笔迹鉴定。笔迹鉴定应选择司法部门认可的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如果在庭审中申请,由法院组织进行鉴定。在获取鉴定意见后,证实后面的字迹为后期人为添附,可以还原借款的事实。

5.培训机构老板跑路了,且其名下无钱执行,怎么办?

益阳网友问:培训机构老板跑路了,法官在执行的时候说被告名下没有钱执行,这种怎么办?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答:

当培训机构老板跑路且法官表示被告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自行或委托律师调查财产线索

可通过调查令等法律手段,查询被执行人是否将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或存在低价转让等行为。若发现财产转移迹象,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转让行为。

关注被执行人收入来源(如工资、经营收益),申请法院截留或提取。若存在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执行该债权。

2、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若被执行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根据《关于民事执行工作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若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其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持续关注财产状况并申请恢复执行

若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需持续留意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新线索,应立即向法院报告并申请恢复执行。

5、申报债权参与分配(若机构破产)

若培训机构已申请破产清算,可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与分配。

6.男方婚前隐瞒疾病,且不同意离婚,只能起诉吗?

张家界网友问:结婚快两年了,婚后男方一直找借口不进行夫妻生活。因为这事我们经常闹矛盾,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年,后面去检查说是有障碍,且影响生育,只能做试管,但对方婚前并没有告知我!现在跟他协议离婚,他不同意,想要我退还全部彩礼28.8万及结婚买的五金,这种怎么处理,只能起诉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答: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五金”的法律属性,它到底属于彩礼,还是一般性的赠予物品,需要结合《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同时也规定了不属于彩礼的种类:“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来判断。

关于彩礼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结合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以及当地习俗,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男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如影响生育的障碍),且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您,这可能构成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您可以在发现对方从有病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段婚姻(千万注意在时效内提出)婚姻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无过错方还可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然而,撤销婚姻后请求返还彩礼的法律支持,需结合婚姻存续期间对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共同生活时间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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