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阻拦丈夫探望女儿,湖南岳阳法院判了

彭慧 君山法院 雨路 2025-05-19 10:14:31

导读:君山法院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 让父母的“爱”都在

近日,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格权侵害案,向阻碍配偶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方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婚生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何先生与杨女士于2021年登记结婚,2022年生育一女小何。因何先生在外地工作,小何主要由杨女士及其父母照顾。2023年8月起,因与何先生发生矛盾,杨女士通过拉黑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拒绝何先生对小何的探视。2024年6,何先生休假回家探视小何,家里的密码锁被更换无法进门,并与杨女士及其家人发生争执,后致警察出警才探视到小何。2024年10月,杨女士起诉要求离婚并处理小何的抚养问题,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2024年10月,何先生再次提起抚养权诉讼后撤诉。事后经沟通,双方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恢复微信等通讯。2025年1月下旬起,何先生未能再探视到小何,遂向君山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何不满三周岁,尚属于幼年,正处于与父母建立亲子关系的重要阶段,人为导致父爱的缺失将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双方即使在处理婚姻问题时发生了矛盾,也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或阻碍另一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

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杨女士阻碍何先生探视婚生女小何。后续保障履行方式为微信视频及探视接送,并约定了微信视频时间,以及在不影响小何休息及后期学习的前提下,确定何先生探视接送时间。

法官说法

人格权侵害禁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创设的一项制度,将预防与救济相结合,有效避免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的不可逆转的损害。孩子的成长是单程的旅途,父母双方对孩子的陪伴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抢夺或藏匿未成年子女不仅是家庭纠纷,更是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案禁令的发出,在保障父母监护权的同时,也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秩序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石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彭慧
来源:君山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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