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湖南冷水江交警在崇北加油站附近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苏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被民警查获酒驾。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8mg/100ml。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苏某某持有的是小车驾驶证并无摩托车准驾资质,除酒驾外,其还存在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
最终,民警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三项违法行为,依法合并处以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30分并暂扣六个月。
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