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能否撤销?

徐州市检察院 肖肖 2025-04-03 16:32:10

导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可以撤销婚姻登记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上给了当事人选择权,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撤销婚姻,也体现了民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仅有一年,若超过一年未行使,该权利就会丧失。此外,作为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向过错方索要损害赔偿,使过错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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