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20日新华社)
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将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同步实施。《标识方法》主要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致力于解决食品日期“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问题。这一系列举措无疑释放出强烈信号: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严抓到底。然而,回顾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问题的关键往往不在于谁来管,而在于管得够不够狠。如果违法成本始终低于收益,再多的部门联动、再细的职责划分,也难以根治食品安全顽疾。
食品安全领域的处罚力度,长期被诟病隔靴搔痒。根据此前《红星新闻》报道,2024年,一餐厅为提升菜品卖相,违规添加有害物质亚硝酸盐,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9144元、罚款5万元。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此类行为的最低罚款正是5万元——执法部门按下限处罚,导致惩戒效果大打折扣。
除了罚款不痛不痒,执法不严也让监管效果大打折扣。执法不严变相纵容了企业赌概率心态——只要不是每次都被查,冒险就仍是划算的。此次《意见》虽强调全链条监管,但若基层执法不严,问题食品仍会“春风吹又生”。
无论在监管方面如何着手,若惩罚力度仍停留在不痛不痒的层面,恐怕难以撼动投机者的侥幸心理。今年3月份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335名未成年人家长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4%的家长支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从严量刑甚至死刑,这折射出公众对“重典治乱”的迫切期待。法律的长牙不应只体现在条文上,更应体现在每一次执法中。
根治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让法律“长牙齿”。一方面,应动态提高罚款标准,将处罚金额与违法销售额、企业规模挂钩,对屡犯者实施终身禁业;另一方面,需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对故意制售有害食品的行为适用相关法律,让铤而走险者付出足够多的代价。此前在两会期间就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完善举报奖励的“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保护举报人权益。只有当违法成本高到承受不起,企业才会把食品安全真正当回事。
此次《意见》迈出了责任厘清的关键一步,但下一步必须让监管的拳头砸到实处。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不能总靠媒体曝光和消费者发声来推动整改。唯有让每一次违法都付出惨痛代价,才能点醒无良商家:昧良心的钱,赚了也留不住。
□曾茜 (湖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