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入户盗窃财物七次,被害人均为老年人,共盗得现金16300元,个人非法获利11200元。
其中,被告人邓某某冒充电视机维修人员进入被害人家中,套出现金存放位置后将其支开并盗走现金;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帮忙领取福利为由,跟随被害人进入家中查看其身份证,趁机将与身份证存放在一起的现金盗走;以发放补贴为由获取被害人信任,交谈时以换钱为借口,跟随被害人进入卧室,得知现金的存放位置后趁其不备将现金盗走;伙同他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进入被害人家中,哄骗其脱掉放有现金的外套,一人假借拍照拖住被害人,另一人进入卧室将外套中的现金盗走;三次以办理低保为由要求查看被害人的身份证,跟随被害人进入卧室查看身份证后,趁机将与身份证存放在一起的现金盗走。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其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最终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近年来,网络骗局层出不穷。中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人需警惕以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查看家庭情况、办理低保、帮助领取福利补贴进入家中查看个人信息,假装提供免费家电维修、免费清洗首饰等“上门服务”的行为,一定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相关政策,不轻信他人,时刻保持警惕心理,提高防盗防骗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