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未及时过户被查封,卖家要担责吗?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25-04-02 15:10:17

导读:二手车未及时过户被查封,卖家要担责吗?

  性价比高、磨合期短,拥有这些优点的二手车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交易市场活跃的同时,纠纷日趋增多。买车待售期间未及时过户,后因车主原因车辆被查封,能退货吗?

  2025年1月,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小李、小赖均从事二手车生意。2023年9月,小赖从小蔡处购买了一辆轿车,之后发朋友圈转卖该车。小李咨询车辆信息后,欲购买该车。双方就车辆价格及过户事宜进行沟通后,小赖收取了定金。次日,小李付清购车款80余万元,小赖将案涉车辆及过户相关材料和车钥匙通过板车物流方式交付给小李。两日后,小李收到案涉车辆。同年12月,小李找到买家欲过户该车时,发现该车于10月底因车主小蔡的原因被司法机关查封而无法过户,遂找到小赖要求协助解决。

  协商无果后,小李将小赖、小蔡等人起诉至武平法院,要求解除订立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并退还购车款。

  武平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李与小赖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小赖在收到小李支付的购车款后,按约定向小李交付了案涉车辆,自交付时起小李对该车辆即享有所有权,双方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小李作为二手车商,对车辆交付后不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法律风险、车辆另行交易程序以及不变更所有权增加交易纠纷发生的概率等应当明知,且小赖在出卖案涉车辆时已经明确提示小李要求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也按对方要求将过户登记所需材料进行交付。小李在收到车辆及相关过户登记材料后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发现车辆无法过户的原因不可归责于小赖。案件审理过程中,车辆已解除查封,小李可随时将车辆过户,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小赖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依法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情形。故对小李提出的解除与小赖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小赖退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武平法院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买受人可以不经登记,在收到车辆时即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但不办理过户登记将带来许多意料之外的麻烦,交易风险发生几率将成倍增加,办理过户登记是避免纠纷的关键。所以,无论是车商之间还是自然人之间买卖二手车辆,均应依法及时办理车辆过户登记,避免长时间拖延引发法律风险,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作者:李清连 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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