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综艺分析帖引发“网络骂战”,湖南株洲法院判了

黎颖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雨路 2025-04-22 16:18:52

导读:网络空间不是“情绪垃圾场”,理性讨论、尊重他人,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底线。

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当下,网络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大众表达观点、交流思想的关键阵地。但网络绝非毫无规则的“自由之地”,每句话都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近日,某豆网用户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宣判,用生动的现实案例,让大家重新审视网络言论的边界。

案件回顾:一场综艺分析引发的“网络骂战”

2024年1月,原告李某在某豆网小组发布一篇深度剖析综艺《换乘恋爱》角色关系的帖子——《女三才是真正XX》。帖子发布后,迅速引发热议。随后,用户“当麻XX”在同小组发帖《真实的XXvs自我意识过剩患者塑造的XX》,引用李某的评论内容并进行逐条反驳,多名用户(如“听不懂XX”“BalanceXX”等)纷纷涌入评论区,称李某的分析“胡言乱语”“自我意识过剩”“建议看心理医生”,甚至曝光李某的社交账号信息。

李某认为这些言论已构成侮辱、诽谤,严重侵犯其名誉权,于是向某豆网平台投诉要求封号。平台以“无法关联投诉人身份与侵权内容”驳回,相关帖子已被用户自行删除。李某因此起诉平台,要求披露涉事用户信息并索赔3.2万元。

法院审理:信息披露获支持,赔偿诉求遭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法院可以根据原告请求及案件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某豆网用户“当麻XX”、“听不懂XX”等发布的帖子或评论涉嫌侵害李某名誉权,李某有权知晓上述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以便主张权利,对原告李某请求提供上述用户的注册信息的诉请,予以支持。

网络用户侵权时,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处理。某豆网在接到李某投诉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向原告告知处理结果及理由,已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涉案言论多为节目观点的交流碰撞,李某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自身因涉案言论使得社会评价降低。李某请求某豆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此外,李某主张的医疗费、公证费等,因某豆网非侵权主体,且李某未证明某豆网存在应知侵权而未采取措施的行为,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提醒:网络时代需守住法律与道德“双底线”

1.严守网络言论边界:公民有言论自由,但在表达时需尊重他人名誉权,不触碰曝光隐私的红线,应理性表达观点,避免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言辞,否则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2.明确平台责任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高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侵权内容。针对“饭圈谩骂”“人身攻击"等高频侵权类型,可建立关键词库,提高处理效率。

3.注重维权证据留存:遭遇网络侵权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如截图、录屏、公证等,并提交关联材料,方便平台及司法机关核实处理。

网络空间不是“情绪垃圾场”,理性讨论、尊重他人,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底线。此案不仅警示广大用户“匿名发言也不能肆意妄为”,也提醒网络平台“守好自己的责任田”,更为遭遇网络侵权的受害人指明了清晰的维权路径。

(注:文中涉及用户名、节目名均为化名,判决细节已作简化。)

作者:黎颖
来源: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