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两家医院因解约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中,充分考虑到被执行医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以柔性执法解执行难题,高质高效,成功促成双方医院达成和解。目前,被执行人已全额履行完毕,医院恢复正常运营,案件成功执结。
基本案情
新化某医院和冷水江某医院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7月,冷水江某医院与新化某医院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协议书》,约定将冷水江某医院整体租赁承包给新化某医院,承包费用为每年60万元,承包期限为10年,新化县某医院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万元。后期,因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致承包协议不能履行,双方解约。新化某医院认为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运营医院,合同解除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要求冷水江某医院赔偿损失。双方因损失金额等协商未果,新化某医院遂诉至法院。该案一审判决冷水江某医院向新化某医院支付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2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执行过程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冷水江某医院的银行账户。考虑到被执行人系民生公办医疗机构,承担着全市残疾儿童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治和安置工作,医院的正常运营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及时兑现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快解冻被执行医院的银行账户,保障被执行医院尽快恢复正常运转,执行干警多次与两家医院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希望能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干警先向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希望其能从医院声誉、后续影响等考虑,履行赔偿义务,让医院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同时,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希望其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现实困境,双方友好协商,互谅互让。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冷水江某医院在限期内支付新化某医院220万元赔偿金,新化某医院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后期,被执行人全额履行完毕,案件成功执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说执行
执行工作既要雷霆万钧,也要春风化雨。在执行办案过程中,不能一味采取强制措施,也需要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对被执行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执行方式,维护司法权威,展现人文关怀,推动案件高质高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