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和丈夫的离婚案件什么时候能审结?我迫切想摆脱现在的困境。他不仅频繁对我进行言语恐吓,还跟踪监视我,我甚至想逃离这座城市……”
近日,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法院塘村法庭庭长欧华接到当事人龙某的紧急求助电话,电话里,龙某的声音中透露出对家庭暴力的极度恐惧。
欧华庭长安抚好龙某的情绪后,第一时间启动反家暴应急机制,告知龙某:“请立即联系代理律师,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我们会依法在 72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保护措施。”
塘村法庭根据女方当事人龙某的申请,向双方当事人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县妇联,以及双方现居住地的社区、派出所、区妇联,发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上述部门协助法院,对龙某的丈夫杨某进行情绪劝导,并监管其行迹。
上述部门收到通知后,立即轮番上门,对杨某开展情绪疏导工作。工作人员引导杨某正视他与龙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事实,耐心等待法院判决结果,告诫他切勿对龙某实施过激行为,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接受劝导后,杨某虽情绪仍较激动,但目前并未采取过激行为,并表示会耐心等待法院判决。
法官提醒
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文书,被申请人必须遵守。一旦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被申请人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作者:王慧莲
来源:嘉禾县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