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构筑于夫妻间的相互忠实之上,忠实的基石一旦动摇,婚姻大厦便摇摇欲坠。生活中,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况并不少见,出轨方通常被视为过错方。在此情况下,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浮现出来:在婚姻生活里,遭遇背叛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否拥有索要赔偿的权利?
近日,湖南张家界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老婆婚内出轨,家里两个儿子,没有共同房产,婚内两孩子大头开销都是我在出,女方赚工资只进不出,可以要赔偿吗?
对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作出解答。
王壮律师解释,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网友可以以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