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宜章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装修水管爆裂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
宜章某小区业主谭某委托装修方包工包料装修新房,入住后厨房软水管突然爆裂漏水,导致自家及楼下邻居陈某财产受损。经鉴定,两房损失共计99994.8元,另花费鉴定费5000元。谭某和陈某向装修方索赔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法庭上,原告谭某和陈某主张被告装修方负责全屋装修,理应承担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而装修方辩称,水管系某网络平台某商家处购买的“三无”产品,其质量问题是导致漏水的根源,且业主发现漏水后未及时关闭总阀,对损失扩大负有责任。期间,装修方申请追加商家和网络平台为被告。网络平台则表示仅提供服务,已履行提供商家信息的义务,不应担责,责任认定陷入僵局。
法院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深入调查。对于装修方提出财产损失系业主个人原因所致等抗辩,因缺乏证据支撑,法院未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法院认定装修方虽非水管生产者,但对装修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应先行赔偿业主损失。法院通过实地勘查,甄别评估报告中的损失,扣除未损坏物品价值,综合考虑受损物品实际受损程度,确定以维修为主计算损失,酌情按造价的40%确定赔偿金额,拆除费用因包含在维修范畴内不予单独认定。对于被追加的商家和网络平台,法院清晰界定各方权利义务:一方面,明确业主与装修方的纠纷和装修方与商家、网络平台的纠纷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认定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义务,无须承担责任。
装修方履行完赔偿义务后,可向商家进行追偿。在答辩期间,经法官耐心沟通与协调,促使双方各自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商家自愿赔偿装修方损失50000元,若逾期则承担违约金;装修方则撤回在网络平台上对商家的投诉。至此,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这起纠纷的化解,充分体现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严格依法审查证据、精准认定损失、厘清法律关系,确保判决公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同时,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有效修复可能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起案件也为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装修时应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和合格材料,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网络购物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并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