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某当红综艺节目收视火爆却一票难求,作为粉丝,巧遇“内部工作人员”预售门票,激动又兴奋,价格有些高也觉得值当,可是,付款后却迟迟等不来票,怎么办?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化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张某自称湖南卫视某综艺节目的工作人员且有门票可预售,李某因希望到现场观看该节目,与张某达成购票协议。李某按张某的要求支付了相应价款28,880元,张某承诺李某在2024年12月2日之前收到录制门票的短信。然而,李某迟迟未收到录制门票的短信。后来,李某多次联系张某商讨门票交付事宜,张某均表示退款但均未退款。李某遂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事情经过、纠纷原因以及双方诉求。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张某,并与其进行深入沟通,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引领,耐心地向张某解释了其“收钱不给票”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到法院开庭应诉极为不便,而李某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和及时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借助多元调解平台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张某向李某全额退还购票款。
在当前许多综艺节目门票一票难求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试图通过“内部人员”、“内部票”方式参与录制或现场观看喜爱的节目,这给了一些“有心人”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信息网络发达的当今,购买各类演出节目门票警惕各类“票务”、“代拍”、“黄牛”,不要轻信社交平台中的“内部渠道”等言论,以防落入消费陷阱甚至诈骗;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或官方网站购买,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遇到纠纷时,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