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担保300万债务后拒不履责,湖南郴州一男子被拘留15日
来源:永兴审判
2025-03-10 14:27:07
导读:帮人担保300万债务后拒不履责,湖南郴州一男子被拘留15日
出于好意替人担保?殊不知担保非儿戏,一旦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名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担保责任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2019年6月,蒋某某向债权人彭某某借款300万元,邝某某作为担保人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协议。借款到期后,蒋某某未按期还款,债权人依法提起诉讼。经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邝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担保责任认知清晰,其担保行为合法有效,依法判决蒋某某偿还本息合计300余万元,邝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明邝某某未向人民法院主动报告财产,且具备部分履行能力却多次拒绝配合执行。经多次约谈、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无果,法院依法对邝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目前,相关财产处置程序正在推进中。
“担保人绝非旁观者,法律义务不可逃避。任何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担保需谨慎,切勿因义气或疏忽轻易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担保人意味着承担法律责任与风险,担保前务必了解债务人信用和还款能力,权衡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避免盲目担保引发纠纷和损失。对于已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积极履行义务,主动配合法院执行。
下一步,永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拒执打击力度,通过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构建诚信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