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永州一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后,迟迟不退款的问题。对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支招维权。 永州网友问: 物业收了装修押金1000元,装修结束后,我们办了退押金,但现在过去3个多月了,物业公司还不退钱,怎么办?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装修押金是物业公司在业主进行装修时收取的保证金,其目的主要是确保装修质量和防止违规行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的行为应当合法合规,并在业主完成装修且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时间及时退还。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无故扣留业主的装修押金。如果物业公司未按时退还押金,则构成违约行为,业主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议您与物业公司进行友好沟通,了解未按时退还押金的具体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果,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装修合同、押金收据、验收合格证明以及物业公司未按时退还押金的书面通知或记录等,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房地产管理局物管科)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处理。 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具体方式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退还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物业公司未按时退还装修押金,即违反了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编辑: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