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是中华优秀邻里文化的集中体现,但今天的主人公却违章搭建将公共区域“一键爆改”成了私人厕所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李某与郑某本是某小区关系融洽的邻居,某日郑某为方便自身生活,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及邻居同意的情况下,竟在其使用的一楼杂屋间旁的公共区域私自修建了一个厕所,厕所飘出的异味正对李某的卧室,使得李某常年不能开窗通风,严重影响了李某的生活。经小区业委会、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多次协调,郑某均不同意拆除该厕所。
李某忍无可忍,于是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拆除该违建厕所,诉求得到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的支持。判决生效后,郑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不宜将矛盾扩大,多次组织小区业委会、社区、街道工作人员上门协调郑某主动拆除,但郑某依然我行我素,无动于衷,还强硬地表示“要我自己拆是不可能的,要拆你们自己来拆”。
鉴于郑某态度消极,芙蓉法院出动6名执行干警,邀请了4名专业人员,历经3个小时强制拆除了该违建厕所,经李某现场确认,这起相邻纠纷案件强制执行完毕。事后,李某向法院送来锦旗和手写感谢信表示对执行人员的感谢。
小区的楼道、绿地、架空层等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的共享资源,构建和谐邻里关系,需要每一位居民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秩序,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仅给他人带来不便,而且属于违法行为,只有每位居民自觉尊重他人权利,倡导文明礼仪,才能提升居住品质,共同营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和谐氛围,让公共空间真正成为邻里守望的温馨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