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办理条件

2025-02-28 18:51:57

  结婚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双方或者一方工作地或者生活地在本省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之间的结婚登记,可在本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