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美 小心有“炸”

湖南法院网 2025-02-14 16:48:04

导读:烟花虽美 小心有“炸”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烟花美丽绚烂,但其背后也潜藏危险。华容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县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华容县人民法院结合该通告梳理了以下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燃放烟花,共同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案例1: 

被告人闵某在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未取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浏阳市批量购进烟花爆竹,擅自储存于居民房屋中并进行销售。华容县应急管理局在该房屋中查获烟花爆竹32种,合计443箱,经鉴定总药量301486.4克,经评估存在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现实危险性。华容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2:

被告人何某在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取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益阳市南县珍祥烟花鞭炮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批量购进烟花爆竹,擅自存储于家中,然后使用其无运输危爆物质资质的三轮车将所存储的烟花爆竹运输至其所经营的南杂店中进行销售。华容县应急管理局在何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659件,所储存的烟花爆竹火药量达526272克,经评估存在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现实危险性。华容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安全无小事”,广大商家和个人应严格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切勿存在侥幸心理。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均需取得许可证,如无证经营导致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消费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相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指定区域文明燃放,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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