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手机,起贪念,盗转钱财,惹来牢狱之灾。
捡到他人手机后你会怎么办?想办法联系失主?交给警察?还是占为己有?
捡到手机不归还,有悖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如将手机内钱财据为己有,更是犯罪行为。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捡拾他人手机而引发的盗窃罪案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廖某某与被害人邓某某系邻居,被告人廖某某途经邻居邓某某家附近时捡到邓某某遗失的手机,因邓某某设置的密码简单,廖某某轻易试出该手机的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后,便使用自己的微信添加邓某某的微信为好友,先后五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从邓某某的微信账户转账15000元至其自己的微信账户。后因害怕被发现,廖某某分两次共转回10000元至邓某某的微信账户并提现至其银行卡内。后被害人邓某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廖某某得知邓某某报警后,将手机以及剩余款项退还给邓某某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日,被害人邓某某出具谅解书对廖某某表示谅解。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廖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前主动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据此,对被告人廖某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将他人遗失物占为己有的行为不仅有悖道德,更有可能触犯法律。捡到他人手机要物归原主,千万不可心存侥幸,越过法律红线,切勿因一时贪念惹来牢狱之灾。
现如今,手机已与我们日常生活深度融合,不仅仅作为通讯工具,更是具有消费、转账的移动钱包。我们在享受移动支付的便捷同时,更要捂紧自己的移动钱包。个人手机一定要设置复杂密码,不可图方便随意设置简单密码,不可设置生日等特定密码,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个人财产损失。手机丢失后要及时补办手机卡,并对绑定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有支付属性的账户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