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3年年初,年过七旬的老吴看到某冷冻食品店发布招聘送货员的招聘信息后,便前往该冷冻食品店应聘。应聘时老吴隐瞒自己已年过七旬的真实年龄,称自己此前一直在驾校工作,有着丰富的驾驶经验。该冷冻食品店的经营者在招聘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审查职责,既未要求老吴出示身份证,也未核查其驾驶证或相关身份信息,仅凭一面之词便决定录用老吴,并安排其驾驶三轮车进行货物配送。
在老吴正式上岗的第三天,他驾驶三轮车送货过程中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导致老吴当场受伤。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老吴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老吴共住院治疗144天,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老吴将某冷冻食品店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2501.2元。
案件诉至法院后,冷冻食品店表现出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经与老吴沟通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梳理的案情,并对各方的过错进行了分析释明:冷冻食品店作为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疏忽大意,未对驾驶人员进行基本的资格审查,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而老吴明知自己年龄已高却谎报年龄,且其持有的驾驶证并不符合驾驶三轮电动车的要求,其上路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双方对于本案纠纷的产生均存在过错。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协商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冷冻食品店向老吴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1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在雇佣关系中,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招聘流程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劳动者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资质证明,避免因隐瞒或虚假陈述而引发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