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很简单,您放心交给我,包赢的。”“多年经验律师带队,全过程无需您操心。”如今,不少人选择在网上找律师打官司,这些“律师”保“真”吗?
今年以来,石门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及审理案件过程中,已遇多起案件当事人因轻信抖音、微信、网站等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律师”,以“网上申请立案、无需本人出庭、不见面不去异地无冷静期无痛离婚、案件包赢、律师费被告承担”等不实宣传而付费委托,但“网络律师”在收取高额代理费后,仅为当事人代为网上提交立案材料,并没有提交任何代理资质,更多情况是仅仅简单准备立案材料交由当事人自行立案,更有甚者在收取当事人的代理费后就直接失联,当事人经济受损而投诉无门,纠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真实案例:当事人李伯伯有一笔8000元的租金一直未能收到,多次催收无果,于是,李伯伯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这笔租金。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搜索、咨询相关法律内容,最终找到了某“网络律师”,对方承诺包立案诉讼、包拿到钱,李伯伯信以为真,随即支付了1000元服务费。随后,“网络律师”为李伯伯撰写了简单民事诉状后,又以“承诺为其查询欠款人资产并进行保全”为由,向李伯伯收取服务费3000元。
石门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并不存在相关保全案件,且李伯伯提交的诉状、欠条等立案材料,既无所谓“律师”的授权委托材料,也无法律服务费用合同及发票等,李伯伯再次联系“律师”求证时,对方已联系不上,就这样,李伯伯为8000元的案子白白花费了4000元,还要自己跑完整个诉讼流程。
法官提醒:这种“虚假式”承诺、“糊弄式”服务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些互联网上的假律师,往往选择简易纠纷维权当事人作为目标,利用当事人法律知识薄弱、急于解决纠纷等心理,为当事人“画大饼”,引导维权当事人走进他们精心设计的陷阱。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咨询方便、快捷的特点吸引了大量法律从业者入驻网络平台,为用户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但其中也不乏一些鱼目混珠之辈,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承诺、仅提供简单服务等方式,向用户收取高额费用、索要敏感信息,给群众财产及信息安全带来极大风险。
在此,法官特别提醒,任何“打包票”的诉讼承诺都是不可信的,广大群众在寻求法律服务和帮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正确识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务必核实对方是否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确认需要对方代理诉讼时,需签订正式法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对“包打赢”“零风险”等夸大承诺保持警惕,法律服务没有且不能进行“绝对胜诉”的保证;
3.切勿轻信网络上“无需出庭”“法律服务费由对方承担”等话术,盲目支出高额服务费。
若遇纠纷,建议通过以下合法、正规渠道寻求帮助:
1.选择专业可靠的法律咨询机构或律师,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可查询正规律所和律师:
2.各地司法局及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可提供免费咨询;
3.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可提供诉讼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