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66期·总370期
律师回复精选
1. 有借条,15年前的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衡阳网友问:我借钱给爸爸的战友,2010年借的,至今15年了,有借据在,对方手机频繁换号码,钱还要的回来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你可以收集对方找你借钱的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你需要收集借条(借款凭据),你借钱给别人的银行转账流水,你借钱给别人的录音,承诺还钱的证据、向你偿还部分欠款的证据等,向其住所地的法院或你住所地的法院提起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以上为本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业主在公共楼道放置柜子,多次投诉无果
株洲网友问:有人在公共楼道消防前厅违规搭建柜子,多次投诉,物业、社区、街道办事处、消防部门互相踢皮球,违规搭建柜子4个多月,每次投诉都只有说发了整改通知,但是并没有实际执行整改到位。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针对业主私自占用楼道公共区域的行为,其他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否则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要求物业出面与占用业主协商,要求其清理公共区域的物品。
2.如果物业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反映,请求他们介入协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违法行为。您可以拨打96119(全国火灾隐患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向消防部门举报。
4.如果协商和投诉均无果,您可以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等),向法院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侵占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注意收集和保留占用行为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使用。
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3.丈夫出轨写的《保证书》能让他净身出户吗?
长沙网友问:婚后丈夫出轨被我发现,他当时哭着求我原谅,为了表决心主动写了一份《保证书》,里面写明“如若再犯,则自愿净身出户,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他又再次出轨,我能凭这份协议让他净身出户吗?
湖南宇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答:
这份协议中“净身出户”的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虽然《保证书》是他自愿写的,但法院通常不会支持此类条款。
为什么无效?
限制离婚自由:“净身出户”的惩罚性后果,实质上会给欲提出离婚的一方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构成了对离婚自由的变相限制。
显失公平:该条款导致财产分配结果极端失衡,完全剥夺了一方的财产权利,违反了公平原则。
情感道德问题法律化:法律不鼓励通过协议将情感道德问题与巨额财产责任直接挂钩。那这份保证书就没用了吗?并非如此!这份保证书是证明他承认出轨事实的强力证据。虽然不能让他“净身出户”,但您可以凭借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争取一次判离。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您可以向他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多分: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您获得更高的比例(例如六四开或七三开)。
不要指望“净身出户”条款能实现,但一定要牢牢抓住这份证据,用它来争取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的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4.老婆欠的债,老公要一起还钱吗?
长沙网友问:我妻子最近背着我,以她个人名义向朋友借了30万,并在借条上签了字。我知道后问她这笔钱的用途,她一开始支支吾吾,后来才说是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了,钱已经追不回来了。现在她朋友把我们俩都告上法庭,要求我们共同偿还。我完全不知情,也没用过一分钱。请问律师,这笔债我需要一起还吗?我该怎么证明这和我没关系?
湖南宇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答:
您这种情况,正是《民法典》第1064条重点规制的场景。您极有可能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但需要您积极应诉并举证。法律原则——“共债共签”: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认定标准是“共同意思表示”和“用于共同生活”。这笔30万的债务,您没有共同签字,事后也未曾追认,首先不符合“共债共签”的原则。
举证责任在债权人:由于这笔借款金额巨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因此债权人(您妻子的朋友)负有沉重的举证责任。他必须向法庭证明这笔钱确实用于了你们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如果他证明不了,法院就不会支持他的诉求。
您的应对策略:积极出庭应诉,千万不要逃避。
您要在法庭上清晰地陈述:对此笔借款完全不知情、未追认。
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这是您抗辩的核心。您需要向法庭证明,您的家庭近期没有购房、购车、大病医疗等需要30万巨款的重大开支。您的家庭日常消费记录、银行流水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质疑借款真实性:您可以要求债权人说明借款的具体支付方式(是现金还是转账),并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以核查款项是否真实支付。如果对方是现金支付且无法说明合理来源,其主张可能不被采信。
阐明借款用途:您妻子承认的“投资理财被骗”的事实,恰恰证明了该借款是用于其个人事务,而非家庭共同生活。这份陈述(最好有书面或录音证据)对您非常有利。
请记住,法律保护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只要您能证明这笔钱与您和您的家庭无关,您就不用为他人的错误投资行为买单。
5.小区临街门店饱受高空抛物困扰,怎么办?
怀化网友问:小区临街门店多次高空抛物差一点砸到人,树上挂着垃圾袋,全部都是楼上业主丢下来的,外卖盒也都是往这下面丢!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首先,受害人或目击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细的时间、地点、抛物物品等信息,以便公安机关及时调查取证。其次,小区物业应当加强管理,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采取如设置警示标识等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同时,业主或使用人可以联合起来,对高空抛物的行为人进行劝阻和教育,若因高空抛物造成了损失,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6.在长沙跑网约车被拖欠血汗钱,我该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我今年7月20日与长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合作分成协议(实际为劳动合同)。入职以来,本人为该公司跑网约车,工作1个多月。当时双方约定,只要我在该网约车平台上的流水达到8700元,该公司就应该付给我劳动报酬5000元整,但是实际上我在该平台的流水高达1.3万余元,实际上拿到的报酬只有3500余元。该公司严重违反了合作协议,扣押我辛辛苦苦挣出来的血汗钱4491元,至今未发放给我!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以下是相关法律建议:
1.与公司协商。尝试与公司领导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保留好沟通记录。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窗口进行投诉,也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者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在线提交欠薪线索。
【法律条文】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
【法律条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申请劳动仲裁。若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条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5.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如果证据确凿,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可以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或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