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免费的参观预约号竟被“黄牛”变成“商品”?在节假日期间,各大博物馆、热门景点一票难求,一些技术“黑手”正悄然伸向公共文化资源。近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黄牛”通过技术手段倒卖博物馆参观预约号牟利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戴某等七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缓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5月,戴某、胡某、俞某、黄某等四人商议先通过技术手段抢占某省级博物馆的参观预约号,随后以高价售卖赚取丰厚利润。几人的具体分工为:戴某从软件技术人员周某处购买能直接接入某第三方购票平台的技术软件,胡某和俞某负责制作抢票小程序,黄某负责从中介杨某处获取游客信息。戴某等四人又通过网络平台从技术销售人员李某处,以8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批量购买API接口账号,模仿第三方平台实名注册账号。
之后,戴某等四人将游客信息录入自行制作的小程序,在第三方平台成功抢得预约号。抢号成功后,戴某等四人将预约号以每张45元至6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给杨某,杨某另行以高价转卖给游客。案发后,七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等六人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不少“黄牛”投机取巧,利用外挂软件等不正当手段在各大网络平台频繁抢票、抢号,再以高价售出获利,其本质是一种哄抬物价、恶意垄断的行为。依法惩治票务“黄牛”,不仅保护消费者公平购买权、知情权,也能对相关黑灰产从业者形成震慑,有利于遏制倒卖门票的乱象,维护票务市场正常秩序。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门票,否则不仅可能买到假票,还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