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湖南省郴州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桂阳县有一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的重要线索。市县乡三级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应急、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迅速集结,赶赴桂阳县浩塘镇元山村一处偏远的废弃牛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859箱“鱼雷炮”成品、3659盘半成品以及25袋原材料。经调查核实,截至被查获时,该窝点已生产成品859件,其中400件已售出,非法获利4万余元。
桂阳县公安局随即展开缜密侦查,并在1小时内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将非法生产组织者2人、协助生产者2人全部抓获。经查,该窝点组织者刘某明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租用废弃牛棚,雇佣人员擅自生产超药量的“鱼雷炮”,其行为存在现实危险,已构成刑事犯罪,情节严重。
近期,刘某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桂阳县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万元人民币奖励。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本案的严厉查处,不仅依法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还起到了“严查一起,警示一域”的作用。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一经查实,重奖举报。
来源:郴州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
编辑: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