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期丨物业突然退出小区,不退还业主装修押金,律师支招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5-08-11 11:47:33

导读:8月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6次,主要咨询领域为侵权纠纷、物业纠纷、消费维权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46期·总350期

律师回复精选

1. 散养狗长期追咬路人,多次险酿车祸,怎么办?

永州网友问:多户村民散养大型犬只,夜间尤其活跃,多次追车扑人。其他村民反映无效,养狗户放任不管。

养犬护宅就可以让狗在公共场合游荡袭击路人吗?农村就不用管吗?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动物防护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侵权行为发生。对于养狗乱叫、追车咬人等情形,由此导致他人损害的,养狗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狗主人无视警告,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如养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面临承担的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建议将该情况向政府、辖区派出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书面反馈,跟进主管部门处理进度,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处理。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物业突然退出小区,业主装修押金找谁要?

衡阳网友问:装修前,我按物业公司要求,一次性交了物业费、垃圾处理费、工本费、装修押金2200元。可万万没想到,从入住到现在,我一天服务都没享受到,物业就携款跑路了。

2024年6月,物业公司突然通知退出小区,却把我的2200元装修押金扣着不还。这一年多,我打了无数次12345热线,也找过住建局反映,可物业负责人总拿“其他业主没交物业费,等要到钱再退”当借口。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装修押金是物业公司基于物业管理的需要为避免业主装修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小区公共利益而向业主收取的保证金。只要未出现扣减情形,作为收取人的物业公司就应当及时向业主返还该笔款项。

建议您查询一下物业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物业公司的经营状态以及注册地址。如果能找到物业公司的主营地,可以当面沟通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如果已无法查找到物业公司的主营地,可以考虑通过起诉追回装修押金。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网红”戏水点存在安全隐患,出了问题谁负责?

益阳网友问:网红戏水点现在处于建设阶段,有大型基建设备在进行作业,现场有工人在施工,人来人往存在隐患。景点的小摊贩是否合法合规?戏水池未配备安全员,游客下河游泳出了问题谁负责?

如果出了安全事故,老板是否会负责?相关政府是否会负责?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护?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在建设阶段的转仑庵戏水点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若发生安全事故,建设老板可能因未做好安全防护等承担主要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若监管失职,也需担责。对于无资质的摊贩,其经营不合法,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若遇纠纷可向消协投诉。戏水点未配备安全员,下河游泳出事,若管理方未尽责提示与管控,也应担责。出租船及帐篷若不合规,出事后经营方要负责。

以上为律师(益阳)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刑事案件,如何申请信息公开?

长沙网友问:我姑姑被杀害,当时凶手并未报警和呼叫120,等到我叔叔到达案发现场后,才报警和打120的,但起诉书上写着凶手当时就拨打了120,如何申请公开医院的接诊记录以及派出所的接警记录?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申请公开医院接诊记录和派出所接警记录,可分别按照医院和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

1.申请公开医院接诊记录。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若你是死者近亲属,可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向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提出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医院受理申请后,会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通常可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等。

2.申请公开派出所接警记录。可根据长沙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填写《长沙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应包含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特征性描述等内容。然后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建议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也可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提交申请。长沙市公安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期答复会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此外,若案件已进入检察阶段,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可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其中可能涉及与案件相关的部分医院接诊或警方处警情况等内容。可凭账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客运车无座位,致乘客摔伤,客运站和保险公司推责怎么办?

益阳网友问:我岳父乘坐城乡客运车,因车上无座位摔伤,导致右肩关节脱位至今无人赔偿。客运总站说保险公司不赔,保险公司不赔,难道要我们自认倒霉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乘坐客车因车上无座位导致受伤,客运总站和保险公司推脱责任是不合理的,乘客无需自认倒霉,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1.客运公司负有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客运公司作为承运人,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车上无座位可能属于违规运营,在乘客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客运公司应当对乘客因无座位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应按规定理赔。若客车投保了相关保险,如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若不存在免责情形,其拒赔行为不合法。

3.维权建议。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乘车凭证(车票、支付记录等)、医疗记录(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等)、受伤现场的证人证言、能证明受伤与无座之间因果关系的材料等,向法院起诉客运公司,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备案之前就开始收物业费,合法吗?

郴州网友问:小区2022年才验收备案,却违规从2021年6月份开始收取物业费,多收1400元物业费,几年来迟迟不退!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备案之前就开始收物业费通常是不合法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竣工经住建部门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才能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验收后的物业服务费才由买受人交纳。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小区2022年才验收备案,却从2021年6月开始收取物业费,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违规收费。

业主可收集好购房合同、物业费缴纳凭证、小区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证据,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投诉,说明具体情况,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物业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还多收物业费及利息。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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