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醉驾摩托车,陈某某被判拘役3个月

怀化中院 雨路 2025-07-09 16:31:41

导读:醉酒驾车 莫把生命当儿戏

无论距离远近、时间早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当成为每一位驾驶人牢记的准则,切勿心存侥幸认为短距离驾驶或酒量好就不会出事,醉酒驾驶的危害具有不可预测性,一次侥幸就可能酿成大祸。

案情简介

某日夜晚,湖南怀化陈某某与朋友相约在餐馆聚餐。饭桌上,二人开了一瓶500ml装的白酒,推杯换盏间,陈某某大约喝了半斤白酒。聚餐结束后,陈某某全然不顾酒后驾车的危险,心存侥幸,毅然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朋友踏上归途。

此时,怀化市洪江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在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陈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很快进入交警视线,交警依法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5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为进一步确认,交警随即将陈某某带至医院急诊科抽血采样。次日上午,交警将该血样送至怀化市方正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经专业鉴定,陈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88.4mg/100ml,这一数据再次坐实了其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温馨提示

从个人安全层面来看,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降低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醉酒后驾车,驾驶者往往无法准确控制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受伤,重则可能失去宝贵的生命,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

从社会公共安全角度而言,道路是公共交通场所,每一个驾驶者的行为都关系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醉酒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驾驶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饮酒后切勿驾车。作为交通参与者,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亲朋好友之间也要相互提醒、监督,拒绝酒驾行为。同时,执法部门持续开展的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彰显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唯有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守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享美好生活。

来源:怀化中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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