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危险驾驶罪,湖南娄底一客车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

湖南交警 雨路 2025-07-24 17:46:59

导读:情节恶劣!危险驾驶罪!判了!拘役3个月!

6月24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曾某驾驶湘KG2392号中型普通客车从新化汽车西站出发,在40分钟的行驶过程中连续出现超速、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雨天路况复杂的情况下,曾某强行超车导致与对向行驶的湘KY1186号大型客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多名乘客受伤。

事故发生后,娄底新化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卫健、交通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公安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启动“快侦快查快处”程序,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追究。

7月16日,娄底新化县人民法院在县汽车西站候客大厅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新化县客运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代表共150余人全程参加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结合案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按审理流程对被告人曾某进行宣判。经查,曾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致多人受伤并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情节恶劣,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下一步,新化县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切实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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