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32期·总336期
7月19日—20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112次,主要咨询领域为物业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保障等。热心律师主要有: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李璐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业主不交费,物业就停电梯,合法吗?
湘潭市网友问:物业管理设施不到位,业主不缴费,他们就私自停电梯,已经停了十天了。这么热的天,叫高楼层的老人如何下楼?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答: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如果物业公司无合法理由擅自停用电梯的行为违反了这一规定,您有权要求其恢复电梯使用并赔偿损失。首先可以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其恢复电梯的正常使用。如果与物业协商无果,您可以向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物业的不合理行为,要求其进行整改。还可以请求社区或街道介入协调,解决电梯停用问题。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恢复电梯使用,并赔偿因停用电梯给您造成的损失。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欠债后资产被冻结,可以向法院申请留点生活费吗?
常德网友问:因前几年开餐饮店,欠了一些债,现在我已经退休,法院冻结了我的养老金和所有支付工具,想做点小生意还债都做不了。我愿意用一部分退休金来还债,只希望法院给我一家留一部分生活费,能吃药能生活就可以了。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有法律依据,是法律赋予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若法院冻结退休金账户未依法保留生活费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建议先联系执行法官申请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如果法官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比如家庭经济状况,提供收入证明、生活开支明细、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据,并明确申请保留的金额。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邻居建房打地基把我的墙弄坏了,怎么维权?
永州网友问:邻居建房打地基把我的墙损坏了,怎么办?怎么维权?同时我们的房子之间原本有空隙,他把空隙占完了。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李璐律师答:
如果邻居在建房打地基过程中导致您的墙体损坏,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首先立即要求邻居立即停止施工,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并拍照或者录像,记录墙体损坏情况,包括裂缝位置、宽度、长度等,作为后续索赔的证据。先尝试与邻居友好沟通,要求其承担修复费用或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申请村委会、居委会或社区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若责任争议较大,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如土木工程鉴定机构)评估损坏原因及修复费用,鉴定报告可作为后续协商、调解或诉讼的关键证据。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赔偿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如房屋贬值、临时租房费用等)。
但是要注意,在责任未明确前,避免自行修复,以免影响后续索赔。要保存与邻居、调解机构或政府部门的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如果邻居拒绝赔偿或拖延处理,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4.结婚8年妻子离家出走不归,向我家借钱不还怎么办?
衡阳网友问:本人于2017年底与陈**登记结婚,结婚前女方带了一个女儿过来,后面同我育有一子。2019年,女方第一次离家出走去娘家,后面回来,中间间隔将近一年。
2020年5月,女方离家出走到现在还没回来,结婚已有8年,实际在一起才2年。结婚前我微信借款给她,结婚时给予10万元,金器首饰3万。而且她哥向我爸借款,又向我借款5000元。她跑了以后,又陆续找我家人借钱。而且,我媳妇从家中拿钱,没有作为生活开销,也没用到我儿子身上。我爸妈50多岁还这么操劳,感觉我做为子女很不孝。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针对您这种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建议和法条:
1.关于婚前借款。结婚前微信借款给女方,该笔借款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不因结婚而消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你可以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向女方主张返还借款。
2.关于结婚时给予的财物。结婚时给予女方的10万元和金器首饰3万元,若符合彩礼性质,由于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一般情况下离婚时难以要求全额返还。但如果因支付彩礼导致你生活困难,或者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实际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根据《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你可以请求返还部分彩礼。
3.关于女方哥哥的借款。女方哥哥向你父亲和你借款,你父亲和你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需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关于婚姻关系处理。女方自2020年5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女方下落不明满两年,你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你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即使双方离婚,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分割时,由于女方长期离家出走,未履行家庭义务,法院可能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你予以适当倾斜。
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5.法院可以无限期查封不动产吗?
张家界网友问:我于2010年12月全款购买门面一个,由于当时房子尚未建成,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只有等统一办理房产证后才能过户。 法院在2013年查封了该开发商的部分资产,其中包括我的门面。反复查封已达12年之久,一直不给我解封过户,致使我买了近15年的门面一直不能过户。法院可以一直查封下去吗?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3年。
在您这种情况下,法院反复查封达12年之久,若没有合法的续封手续,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提出书面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实施查封的法院提出异议,说明查封超期的情况,要求其依法解除查封措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2.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法院拒绝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你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或者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纠正违法的超期查封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保留证据。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与查封相关的各类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法院的查封裁定、执行异议裁定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为本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6.公司不让我休育儿假,我又不敢仲裁,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我今年有10天的育儿假,问了人力,人力说公司没有下发相关的通知,所以暂时休不了,我也不想跟公司撕破脸去仲裁,请问有什么其他办法可以偷偷维权呢?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答:
您可以再次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指出育儿假是法定权利,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如果公司内部有工会组织,您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求工会出面协调。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您的申请,您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