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24期·总328期
7月8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7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婚姻家事、劳动合同、侵权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怀孕后男方消极应对,我能起诉吗?
湘潭网友问:恋爱半年怀孕了,现在2个多月,男方说他没打算结婚,我让他出手术费和后续营养费、坐小月子的费用,后续不需要他再负责了,但他不愿意出一分钱。我要的不多,就5000元,他说我狮子大开口是敲诈勒索。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起诉?法律能制裁他吗?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答:
起诉是您的权利,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这不属于敲诈勒索。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导致女方怀孕,双方均有一定责任。女方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若你决定拿掉孩子,因怀孕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如产检费、人流手术费等,以及术后营养费等,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分担。
起诉前,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双方关于怀孕情况的聊天记录,证明男方知晓你怀孕且拒绝承担责任;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证实怀孕及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情况;医疗费用的预算清单或相关票据等,证明你主张费用的合理性。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男方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来说,男方应分担你因终止妊娠产生的合理支出。
你可以先与男方再次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准备好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签合作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常德网友问:网络直播公司招聘舞蹈老师,我怕后续让我露脸直播,怎么办?她说签合作合同,我需要重点看什么呢?但是这应该属于招聘,应该签劳动合同吧,怎么变成合作合同了?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答:
劳动合同与合作合同的主要区别:一法律性质方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合作合同属于民事合作关系,受《民法典》调整,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基于合作项目产生权利义务。二核心权利义务方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有权享受带薪休假、工伤赔偿等。合作合同的合作方按约定完成“合作事项”(如提供舞蹈教学服务),对方按约定支付“合作报酬”,无社保、最低工资等强制保障。三风险承担方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合作合同的当事人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受伤、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无“工伤赔偿”等法定保障。四终止方式方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纪),否则构成违法,会有经济补偿或赔偿经,不能随意解除。合作合同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随时终止合作(无法定限制)。
“招聘”本质上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公司用“合作合同”替代劳动合同,本质是逃避责任。建议优先与公司沟通:“我是来工作的,需要签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益”;若沟通无果,务必保留能证明“实际受管理、提供劳动”的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劳动关系,维护社保、工伤、报酬等核心权益。
3.法人已经更换,能申请解除限高吗?
张家界网友问:我是挂名法人非实际控制人,不在公司上班,坐高铁发现自己被限高,据了解是因公司地租被起诉导致被限高,现在已经更换法人,实际控制人联系不到,我能申请解除限高吗?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陈芳律师答:
你可以申请解除限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7条第(2)项规定,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更,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申请解除对其本人的限制消费措施的,应举证证明其并非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具体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收集证据。准备能证明你并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影响债务履行直接责任人员的证据,如法人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用以证明你已不再是公司法人。还可收集你不在公司上班的证据,如考勤记录(若公司有考勤制度,可通过相关途径获取证明你未参与考勤的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证明你未从公司领取工资)等,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文件(显示你未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提交申请。向作出限高决定的法院提交解除限高的书面申请,附上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详细说明你已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并非实际控制人或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请求法院解除对你的限高措施。
跟进处理。提交申请后,密切关注法院的处理进展,及时响应法院的要求,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若法院经审查认为你提交的证据属实,符合解除限高的条件,将会依法解除对你的限高措施。
4.有什么办法查询别人的身份证信息?
长沙网友问:只知道对方名字、电话号码,现在想起诉对方,有什么办法可以获取他的身份证信息?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答:
一般到法院起诉维权的话,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身份证复印件,但有对方的真实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到派出所调取债务人的公民信息。但如果您只有姓名和电话号码较难获取到对方身份信息。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网络平台删帖后,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长沙网友问:我有一起经济纠纷案,对方败诉我方胜诉。对方败诉后不服就在网络平台留言说我跟法院勾结等等,以此污蔑我。我发现后跟平台联系,让她们删了,她们也删除了,但是我仍然能在网上搜到这些信息的图片,请问这个情况网站要负责吗?还是说网站已经尽了法律义务了?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答:
如果网站在接到你要求删除侵权信息的通知后,没有及时、彻底地履行删除义务,导致侵权信息仍然可以通过搜索等方式被找到,那么网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网站没有对侵权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或者在删除后没有采取措施防止信息再次出现等,这种情况下网站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对你的名誉权等权益造成了进一步的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网站在接到通知后,已经按照规定和平台规则及时删除了侵权信息,并且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防止信息再次传播,那么网站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网站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对侵权内容进行了屏蔽和删除,并对相关用户进行了警告或处理,但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复杂性,可能存在一些缓存或历史记录导致信息仍然能被搜索到,这种情况下网站通常没有过错,不承担主要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收到短信说我成了担保人,怎么核实真假?
郴州网友问:莫名其妙收到了短信,说我成为了担保人,但是我都不认识这个人,不理会的话对我有影响吗?我要做什么可以核实事情的真假?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答:
您是遭遇到了诈骗,现在有骗子冒充金融平台发送平台担保短信进行诈骗。对于此类短信可以不予以理会。在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您不会成为担保人。是不是贷款的担保人,不是一条担保短信、催收短信说了算的。为他人的贷款作担保,是需要担保人本人签字的或授权他人代为签字,但是担保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书等材料缺一不可。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