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承担赡养义务?九旬老人将5个子女告上法院

常德检察 雨路 2025-06-25 16:59:05

导读:九旬老人起诉子女?他们的“心结”怎样解?

“凭什么你不出力?我不养,你养!”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部分老年人陷入“老无所养”的困境。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年过90的陶奶奶因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将5个子女起诉至法院。

【案情回顾】

2022年,年过90的陶奶奶,无奈将自己的5个子女起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依法承担赡养义务。

据了解,陶奶奶和丈夫共育5个子女,丈夫离世多年后,她的生活尤为困难。由于家庭经济情况不同,5名子女并不能就赡养母亲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家庭关系十分紧张。

在了解到陶奶奶的难处后,桃源县检察院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及时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为了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承办检察官主动参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陶奶奶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确保老人“重获”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检察官提醒】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只要子女成年且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就必须为父母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份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来源:常德检察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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