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根据而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来源:岱山县司法局 编辑: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