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10期·总314期
6月18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101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劳动保障、刑事、遗产遗嘱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何晓燕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上班期间吃榴莲被开除,我能起诉吗?
长沙网友问:早上没吃早餐,正好公司冰箱里有昨天忘带回去的榴莲,于是在茶水间吃了一块,老板不喜欢榴莲的味道,说我制造臭味影响公司将我开除,我能起诉公司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公司没有制定关于在茶水间吃榴莲等类似行为的明确规章制度,或者该行为并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那么公司的开除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开除行为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虽然榴莲的味道比较特殊,但仅吃一块榴莲产生的气味通常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的行为确实对其他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效率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公司的开除行为可能更容易得到支持。但如果公司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员工胜诉的可能性会增加。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对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我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一审二审都不服,申请再审法院驳回,我还是不服。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法院判决存在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检察院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支持监督申请。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意见,供参考。
3.不给赔偿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合理吗?
长沙网友问:我朋友跟别人打架,打伤了对方,构成轻伤。对方提出几十万的赔偿,不然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有道理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何晓燕律师答:
已经构成轻伤的情况下,未必能够通过私了解决,如果公安机关还没有正式立案,给予了双方调解的机会,那么您是可以用工与对方达成和解从而不上升的刑事案件的,否则对方有权要求刑事立案。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角度分析民事赔偿问题,赔偿是损失填补原则,是根据实际所产生的费用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伤情不是很重不会产生几十万的费用,您需要考虑的是如果存在刑事案底对您和家庭可能造成的影响,所以具体的决定权还是请您根据客观情况决断。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请事假被要求在家处理工作,这样还能扣我当天的工资吗?
长沙网友问:请事假一天没去公司,但是公司要求我必须在家完成工作,这样还能扣我当天的事假工资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何晓燕律师答:
根据您的描述,个人认为不应该克扣工资,您请事假不提供劳动的情况下公司扣除对应的报酬是合理的,但您虽然不在岗位,却完成了公司要求的工作,您提供了劳动就依法应当获取劳动报酬。建议先与公司人事协商,协商不成建议您留存公司要求您在家完成工作任务以及您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证据,以便维权之用。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爸爸比爷爷先去世,爷爷去世后孙子有继承权吗?
长沙网友问:如果爸爸比爷爷先去世,爷爷去世后,孙子有继承权吗?
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答:
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遗产中父亲应得的份额。这就相当于父亲原本应该继承的那份,现在由孙子代替父亲来继承。
根据规定,当爸爸比爷爷早去世时,爸爸的子女(也就是孙子)可以代替爸爸参与爷爷遗产的继承。举个具体例子:假设爷爷去世时留下100万遗产,如果爷爷还有奶奶和姑姑在世,正常情况下遗产应该由奶奶、姑姑和你爸爸(若在世)平分。但由于爸爸已经去世,那么原本属于爸爸的那1/3份额(约33.3万)就可以由你代替爸爸继承。
6.有几份遗嘱,以哪一份为准?
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答:
把你手上所有遗嘱按时间排序,检查每份的合法性,以最后那份符合条件的为准。如果是2021年1月1日后新立的遗嘱,即便之前的遗嘱做过公证,只要新遗嘱形式合法,就以新遗嘱为准。
根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时,以最后的有效遗嘱为准(民法典第1142条)。比如王大爷2018年做了公证遗嘱说房子给儿子,2022年又手写遗嘱说房子给女儿,只要手写遗嘱符合自书遗嘱要求(亲笔写、签名、写日期),就以手写的为准。
需要注意两个要点:
形式要合法,不同遗嘱有不同要求。比如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同时在场,还要所有人在每页签字,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和继承人有债务关系的人
时间节点。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前,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比如张阿姨2019年立了公证遗嘱,2020年又立了手写遗嘱,这时候仍然以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