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约定支付“谢媒费”引纠纷,打伤住院打赢赔钱

洪美丽、黄进东 桂阳法院 雨路 2025-06-12 11:34:19

导读:桂阳:“法院+村委会”联动执行促和谐

“感谢法官帮我拿到赔偿款,你为我这事不厌其烦、多次耐心调解”,一残疾人小星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近日,郴州桂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化解邻里纠纷的同时有力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事情源于一笔未按约定支付的“谢媒费”,小谢和小星产生纠纷,小谢一时冲动到小星经营的电器店内殴打小星,致使小星受伤住院,小谢因此被行政拘留三日。事后,双方因人身损害赔偿一事协商未果,小星便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谢赔偿16888元,判决生效后小谢未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小星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本着同村同组人应以和谐相处的朴素理念以及柔性执法的司法理念,多次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组织两人调解,又前往村委会邀请村干部一起调解,三轮调解后,仍想方设法促成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桂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依法告知程序和后果的同时,仍然未放弃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小谢当场支付12000元,案结事了,该案圆满执结。

【执行法官有话说】

邻里纷争多因小事而起,但“小事”却不能“小视”,更不能“无视”。桂阳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系同村同组,低头不见抬头见,在执行中充分展现柔性司法,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化解当事人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作者:洪美丽、黄进东
来源:桂阳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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