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

2024-12-04 16:52:50

导读: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对自己实施的该当构成要件、违法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在刑法上,要对该当构成要件并且违法的行为的实施者进行非难,就必须证实,在行为实施的当时,行为人能够理解法律的命令和禁止的内容,并且具有按照这种理解进行行为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对自己实施的该当构成要件、违法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在刑法上,要对该当构成要件并且违法的行为的实施者进行非难,就必须证实,在行为实施的当时,行为人能够理解法律的命令和禁止的内容,并且具有按照这种理解进行行为的能力。

我国刑法采用了四分法,将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根据刑法规定,凡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责任能力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应当依法负全部的刑事责任,不能因其责任能力因素减免刑事责任。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完全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都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亦称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仅对刑法所明确限定的某些严重犯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对未明确限定的其他犯罪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又称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结合2020年12月26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限制责任能力人有五种情况:(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已满75周岁的人(其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又聋又哑的人可能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4)盲人也可能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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