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2024-12-31 15:59:43

导读:犯罪未遂有不同的类型;一方面,类型不同,其所反映的违法性程度就不同;另一方面,某些犯罪未遂的类型与非罪之间容易混淆,故研究犯罪未遂类型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未遂有不同的类型;一方面,类型不同,其所反映的违法性程度就不同;另一方面,某些犯罪未遂的类型与非罪之间容易混淆,故研究犯罪未遂类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一般认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如犯罪人向被害人食物中投放了毒药,被害人中毒后被他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脱险。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人未能将他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因而未得逞。例如,在举刀杀人时,被第三者制服。“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中的行为,是指导致发生侵害结果的实行行为,不包括侵害结果发生后行为人为了其他目的所实施的行为。如行为人打算致人死亡后碎尸,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应以致人死亡所必需的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不以是否碎尸为标准。

(二)没有侵害结果的未遂与存在侵害结果的未遂

犯罪未遂存在两种情形:一是行为未造成任何侵害结果;二是造成了一定侵害结果,但不是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实行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侵害结果。以直接故意杀人为例,行为人开枪射击被害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打中,便属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开枪打中,造成伤害结果,但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则属于后一种情况。

区分这两种不同的犯罪未遂,有利于正确认识不同未遂对法益的侵犯程度。一般来说,后者的侵犯程度显然重于前者。

(三)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传统观点认为,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就不可能既遂因而未得逞。后者又进一步分为对象不能犯未遂与手段不能犯未遂。例如,使用枪支向人开枪而未得逞的,是能犯未遂;以为是人实际上是向物开枪的,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再如,使用砒霜杀害他人但由于抢救及时而未得逞的,是能犯未遂;本欲使用砒霜但因发生认识错误使用了砂糖因而未得逞的,属于手段不能犯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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